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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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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021上半年食品行业标法十大事件回顾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1日

四、全国人大发布《乡村振兴促进法》

2021年4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国家完善粮食加工、储存、运输标准,提高粮食加工出品率和利用率,推动节粮减损。国家对农业投入品实行严格管理,对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兽药采取禁用限用措施。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

五、国务院修订发布《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2021年4月8日,国务院发布《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新《条例》规定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建立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等;提出建立健全粮食流通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规定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应当按照要求进行质量安全检验,粮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粮食储存期间应当定期进行品质检验等;提出建立健全被污染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将防止和减少粮食损失浪费作为粮食经营活动的原则要求。

六、海关总署修订发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2021年4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第248号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主要变化:普及(扩大)注册的范围,并采取分类管理的思路,依类进行境外当局推荐注册或是企业申请注册;调整了境外工厂注册申请材料;明确注册评审方式会通过书面检查、视频检查、现场检查等形式及其组合来开展;明确注册编号的管理;将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有效期由4年延长为5年;明确变更及延续申请材料,放宽延续申请时间;缩小了境外生产企业主管当局范围;删除了对于港澳台的相关规定。

七、海关总署修订发布《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2021年4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第249号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进口食品监管主要变化:引入“合格评定”概念,并明确合格评定所涵盖的监管措施;明确对境外国家审查和评估的内容和方式;明确海关总署可制定并实施视频检查计划;明确进口保健食品和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不得加贴;细化了对境外输华食品的暂停和禁止进口制度。出口食品监管主要变化:明确出口食品监督管理措施的主要内容;完善对于出口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出口食品不再加施检验检疫合格标志;增加“申报前监管申请”的规定。

八、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和直播营销规定

2021年3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于2021年5月1日实施。2021年4月2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公安部等部门发布了《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于2021年5月25日实施。

近年来,我国网络交易蓬勃发展,“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为网络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为稳增长、促消费、扩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出现了直播营销人员言行失范、利用未成年人直播牟利、平台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虚假宣传和数据造假、假冒伪劣商品频现、消费者维权取证困难等一些新的问题,两部办法的发布实施可有效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并解决这些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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