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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出台食品包装新规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05日
>   近日,法国对食品包装(包括进口包装食品)的文字说明出台了最新的严格规定。
   该规定除要求食品包装上须标明食品的商业名称外,还应标明其法律名称。生产厂家不得以任何吸引人的假名称来干扰和欺骗消费者。如花生类食品,企业可以使用吸引消费者的商业名字“长生果”、“多味豆”等,但必须明确标明其法律名称是“花生”。新规定还规定,包装盒的体积必须与食品本身的体积大体相一致,不得用超出食品本身体积过多的盒子包装。此外,经销商在标注商品价格时,必须标明每千克的价格。
   法国是欧盟农业大国,农业产量约占欧盟总产量的1/3,故而有完整的食品包装安全监控系统。
   法国的包装安全标识采用红色标签LR,它是法国产品质量安全的保证。只有经过集中申请、严格审查并在合格之后,才能获得红色标签。这对于防止禽病的发生和流传,更具有特别的意义。
 
来源:华夏酒报·中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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