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双酚A及类似物将被踢出(EU) No 10/2011
4. 适用范围
欧盟市场上所有可能使用双酚A制造的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包括塑料、涂料、粘合剂、印刷油墨和橡胶。该禁令不包括本身不使用双酚A的材料,例如木材和玻璃。
该禁令也适用于出口到欧盟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包括食品包装、厨具、餐具和食品加工设备。但是饮水材料不属于(EC) No 1935/2004 法规的范围。
5. 非食品接触面可以使用双酚A吗?
该措施所依据的法规 (EC) No 1935/2004 的范围包括”拟与食品接触的;已经接触到食品的,并且先前有此目的的;有理由相信会与食品接触,或在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会向食品中迁移其构成成分的材料和制品”。
例如金属包装的外层涂层,金属材质被视为双酚 A 无法通过的绝对屏障,但外部涂层的物质可能少量通过气相转移到罐头内部,从而迁移到食品中。食品接触材料的内侧和外侧之间的物理接触(如堆叠)也可能会导致类似的转移。在这种情况下,金属罐的外层可被解释为食品接触材料。
6. 如何证明合规性,如何区分有意使用和偶然污染?
通过符合性声明DoC传递合规性。如果DoC声明未使用双酚A,但主管当局进行抽样分析表明存在双酚A时,企业经营者应与成员国主管当局合作进行进⼀步调查,以确定双酚A来源以及采取控制措施。
7. 偶然存在的双酚A适用哪些规则?
尽管该措施不再允许在食品接触材料中有意使用双酚A,但食品接触材料中仍可能存在残留的双酚A,例如一些回收的受污染的食品接触材料,如塑料、纸和纸板等。这种偶然存在的双酚A不会受到禁令的限制,但需要检测其含量,以便通过后续调查用以确定来源和控制措施。
8. 对用于食品接触的再生塑料的影响
(EU) 2022/1616 适用于与食品接触的回收塑料材料和制品。它只允许回收符合 (EU) No 10/2011 的塑料。双酚A从(EU) No 10/2011 附件I中删除后,使用双酚A制造的塑料材料和制品(例如聚碳酸酯)将不再可回收。
9. 如何监管双酚A类似物?
欧盟委员认为应避免使用具有类似或其他特定危险特性的双酚类物质替代双酚A,除非它们的使用被认为是必要的,并得到最新风险评估的支持来证明它们的有限使用仍然是安全的。虽然欧洲食品局的科学意见只涉及双酚A,但双酚及其衍⽣物对⼈类健康的损害展示类似的⽣殖毒性和潜在的内分泌⼲扰(ED)特性。可预⻅的措施也将涉及已知具有此类特定危险特性的其他双酚。
近期,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和欧盟成员国评估了148种双酚类物质,并建议限制使用30多种双酚类物质,因为它们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产生影响。另外22种双酚类物质的风险数据也正在评估中。
10. 如何监管双酚A-二缩水甘油醚 (BADGE)?
该禁令旨在适用于有意使用双酚A作为食品接触材料制造中的物质,以限制其存在和潜在迁移到食品中。双酚A-二缩水甘油醚 (BADGE)(CAS 1675-54-3)接受过单独的风险评估并受(EC) No 1895/2005 监管。REACH 近期也在评估BADGE的安全性。
11. 如何申请更长的过渡期 ?
如果企业经营者认为18个月过渡时间遇到比较大的问题,可申请更长的过渡期,其中包括如下原因:
1)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如微生物和化学污染影响;
2)对粮食安全、粮食浪费和供应链的影响;
3)额外的资源,包括成本的影响;
4)缺乏直接可用的替代品,包括替代包装或食品生产系统;
5)替代方案的开发状况和所需的合理额外时间;
6)双酚A在有关材料中的典型迁移水平。
来源 :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广东),IQ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