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通知公告

NOTICE ANNOUNCEMENT

新闻动态

NOTICE ANNOUNCEMENT

注意!这1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6日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1大类食品726批次样品。

检出其中食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水产制品、调味品和保健食品等10大类食品12批次样品不合格。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检出非食用物质、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辽宁、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重庆、四川、西藏、陕西、甘肃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产品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及时公开所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并向总局报告。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淘宝网松鼠良品优选店(经营者为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哈兰百货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宿州市光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水型染色草莓罐头,其中诱惑红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诱惑红,别名艳红、阿落拉红,属于合成着色剂,在食品工业中有非常广泛的应用。诱惑红应按照标准使用,长期摄入,存在致畸、致癌的可能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水果罐头中不得使用诱惑红。水果罐头中检出诱惑红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未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信息来源:市说新语

编辑整理:河北市场监管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99号百成科技楼二楼

联系电话:010-62167741/8048/8049/8246/8846

Copyright © 中国罐头工业协会 京ICP备1800664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