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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NOTICE ANNOUNCEMENT

新闻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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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9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加强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海关总署修改了《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 > 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 >”系统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sjs@customs.gov.cn。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0日。


海关总署

2022年8月10日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99号百成科技楼二楼

联系电话:010-62167741/8048/8049/8246/8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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