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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ANNOUN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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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费改革方案出台,未缴纳者将受到多项严厉措施处理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08日
>     [编者按]   会费是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保证协会正常运作、发挥服务功能的经济支柱。协会成立十年来,一直坚持“钱来源于企业,协会服务于大家”的宗旨,不断完善会费制度。许多企业每年按时缴纳会费,对协会工作给予了很大支持。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会费收缴不到位仍然是协会的工作难点,一些企业缺乏会费意识,对会费缴纳漠不关心,极不重视,形成“有事找协会,无事不理睬”的怪圈。

     为严肃会费制度,在大连会议上,经全体与会代表讨论,明确了“有关会费标准和管理”的意见。希望大家阅后,提出合理建议,同时广为宣传,动员全体会员支持协会工作。

                     有关调整会费标准,加强会费管理的方案

    为增强协会实力,促进良性发展,民政部、财政部于2003年7月发出民发(2003)95号“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精神是:社会团体可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标准,并经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适当发生变更。根据文件精神,在中国罐头工业协会新一届理事会产生后,按新的办法收取会费,大体原则是:
    1、 完善会费制度,逐步做到会费收入与协会支出平衡,实现以会费养会。
    2、 制定新的会费标准,实行差别标准,即不同级别(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和普通会员)承担不同标准的会费。会费的基础标准为每个会员企业每年2000元,以上逐步递增。
    3、 引导会员企业增强会员意识,积极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提高会费的完缴率。
    4、 健全会费缴纳奖惩机制,对于按时足额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在协会网站及时公布以示感谢。对于未能按时缴纳会费的单位,应由秘书处明确专人,保持经常性联系,争取会员单位的有效配合,对于连续两年未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应给予通报警示停寄刊物不接受参加由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和会议暂停罐头工厂代号的使用等,直至停止会员资格
    5、加强会费的管理,做到:收费合理,支出正当,民主公开,透明规范。

    责任编辑:东方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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