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24)正式实施
2025年2月8日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正式实施。这一新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食品添加剂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旨在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水平,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新版GB 2760删除了用于罐头食品的具有唯一功能为防腐剂和第一功能为防腐剂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具体变化如下:
1、水果罐头、蔬菜罐头、坚果与籽类罐头:删除了ε-聚赖氨酸盐酸盐的使用规定。
2、食用菌和藻类罐头、杂粮罐头:删除了乳酸链球菌素、ε-聚赖氨酸盐酸盐的使用规定。
3、肉罐头类:删除了ε-聚赖氨酸、ε-聚赖氨酸盐酸盐、乳酸链球菌素、双乙酸钠(又名二醋酸钠)、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又名脱氢醋酸及其钠盐)的使用规定。
4、水产品罐头:删除了稳定态二氧化氯的使用规定。
在新版GB 2760中增加了阿斯巴甜、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1、阿斯巴甜(又名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若食品类别中同时允许使用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最大使用量乘以0.64可以转换为阿斯巴甜的用量),当混合使用时,最大使用量不能超过标准规定的阿斯巴甜的最大使用量。
2、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若食品类别中同时允许使用阿斯巴甜或安赛蜜,混合使用时最大使用量不能超过标准规定的阿斯巴甜或安赛蜜的最大使用量(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最大使用量乘以0.64可以转换为阿斯巴甜的用量,最大使用量乘以0.44可以转换为安赛蜜的用量)。
2014版GB 2760历时十载于2025年2月8日正式被2024版GB 2760代替,这是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希望罐头生产企业积极应对,确保产品符合新规定,共同守护食品安全。
来源:协会秘书处